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521/2024-00018主题分类:工商发布机构:康仙庄镇
发文日期:2024-03-2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康仙庄镇人民政府“依规办事不求人”服务承诺书
康仙庄镇人民政府“依规办事不求人”服务承诺书
发布机构:康仙庄镇 发布日期:2024-03-20

霸州市康仙庄镇人民政府

“依规办事不求人”服务承诺书

 

各市场主体、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的政务服务环境,我镇现公布“依规办事不求人”事项。霸州市康仙庄镇向您郑重承诺:凡清单所列事项,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在遵守法律及规章制度、要件齐备的前提下,我镇办事窗口一律按规定高效办结。

霸州市康仙庄镇“依规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

1.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2.人民调解服务

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5.退役军人信息登记服务

6.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7.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

8.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9.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10.农村部分计划生庭奖励扶助金

1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1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14.子女生育登记

1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确定及免费接种

16.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17.关于救灾捐赠凭证出具服务指南

18.关于救灾捐赠款物代收服务指南

1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2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21.食品小餐饮登记

22.食品小餐饮登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23.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核发

24.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延续

25.个体工商户设立

26.个体工商户变更

27.个体工商户注销

28.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

29.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

30.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

31.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餐饮服务、单位食堂、食品销售)

32.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餐饮服务、单位食堂、食品销售)

33.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餐饮服务、单位食堂、食品销售)

34.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补办(餐饮服务、单位食堂、食品销售)

35.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注销(餐饮服务、单位食堂、食品销售)

36.农药经营许可

37.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38.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39.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40.护士变更注册

41.护士延续注册

42.护士执业证书补发

43.重新注册且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44.重新注册且中断护理执业活动未超过3年

45.护士注销注册

46.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注册

47.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注册

48.乡村医生再注册

49.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服务指南

50.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河北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培训合格证书》或《医生(乡村)资格证书》服务指南

51.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

52.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设立

53.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4.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单位名称

55.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56.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证

57.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58.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设立(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59.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60.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单位名称(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61.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62.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证(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63.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64.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65.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服务指南(新设)

66.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服务指南(延续)

67.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服务指南

68.棉花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69.地力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70.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服务指南

71.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服务指南

72.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核服务指南

73.乡村建设规划核实服务指南

7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服务指南

75.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服务指南

76.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服务指南

77.退耕还林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78.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79.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80.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81.失业保险待遇暂停申请

82.失业保险待遇恢复申请

83.失业保险待遇终止

8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85.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缴费人员)

86.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请

87.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申报

88.失业补助金申领

89.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撤销(待遇人员)

9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申请

9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申请

9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申请

93.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待遇人员)

9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撤销申请

9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申请

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零星调整申请

97.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撤销(缴费人员)

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00.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10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02.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10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104.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10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06.人员参保暂停(封存)申请

107.人员参保恢复(解封)申请

 

 

注:“依规办事不求人”事项服务指南详见附件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16-7261290(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承诺。

 

 

霸州市康仙庄镇人民政府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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